朝阳市飛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音像制品制作,电视剧发行,营业性演出,电影发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电影摄制服务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广告设计、代理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会议及展览服务,礼仪服务,市场营销策划,平面设计,企业管理咨询,包装服务,票务代理服务,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,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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