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峰胜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网络技术服务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广告设计、代理,图文设计制作,日用品销售,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,化妆品零售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软件开发,电影摄制服务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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