务川自治县清江植保农民专业合作社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为本社成员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;为农作物、果园、森林、市政园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;为本社成员提供植保知识,引进新技术、新品种,开展技术交流、咨询服务及农资产品销售,农业飞防、农业智能化、农业物联网、温室、薄膜钢架大棚、农田节水灌溉及管网设计安装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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