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安创丰广告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设计、制作、发布各类广告。制作及销售:霓虹灯、活动板房、钢架广告牌、钢架棚、施工围栏、栏杆、显示屏、广告材料、五金材料、劳保用品;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、亮化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玻璃幕墙工程;庆典服务;租赁音响、舞台设备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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