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楚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土地整治服务;土地调查评估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地质灾害治理服务;环保咨询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机械设备销售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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