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天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园林绿化工程;景观市政工程施工;苗木花卉种植、销售;生活污水、医院废水、食品废水、采矿废水、建材废水、冶金废水、屠宰废水、畜禽养殖废水、烟尘、烟气二氧化硫、工业粉尘、金属冶炼废气(至2017年09月25日);防腐保温工程、环保设备、锅炉管件、化工产品(不含化学危险品)、保温材料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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