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物业管理服务;商场营销策划及推广;广告传媒;商业管理服务;家政服务;停车服务;城市垃圾清洁服务;会议会展服务;文化旅游服务;水电、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;室内装饰装潢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;电力设备维护、维修;销售:日用百货、办公用品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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