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金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稻谷种植、农业开发;环境污染治理;土壤改良;园林绿化及管理;乡村旅游服务;养生服务;机构养老服务;肥料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;植物杀虫剂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、对外劳务合作);农机设备的销售;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;货运代理服务;农业技术研发、技术服务;蔬菜、水果、中药材种植及销售;预包装食品(不含冷藏、冷冻食品)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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