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万满宏物资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建筑材料、装饰装潢材料、钢材、汽车配件、塑料制品、消防器材、矿产品、金属材料、机电设备及配件、通讯器材(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)、五金交电、皮革制品、办公用品;机械设备租赁;废旧物资回收及销售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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