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福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建、市政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装修装饰工程、消防工程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、园林古建筑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环保工程、河湖土地整治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土石方平场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孔桩工程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、对外劳务合作);机械设备租赁和销售;机械零配件加工、销售及维修服务;网络信息化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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