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特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劳务;土建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建筑节能保温工程、孔庄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幕墙工程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、房屋拆迁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公路铁路工程、桥梁隧道工程、环境绿化工程及施工、钢结构工程、输变电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、水利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建筑渣土运输;机械设备租赁;建筑材料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