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聚颜堂化妆品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化妆品研发、生产、批发;美容、养生、美甲服务;批发及零售日用百货、美甲用品及设备、纹绣用品及仪器、艾灸用品及设备、推拿按摩用品及仪器、消毒用品、服装服饰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;企业管理服务;企业技术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