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盘水振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承接:土石方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公路路面路基工程、铁路道路工程、房屋建筑工程、工矿工程建筑、港口与航运设施工程、通信工程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建筑安装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亮化工程、防腐保温工程;承接:机电设备安装、路灯的安装;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、建筑垃圾清运服务;建筑劳务分包;销售:建材、钢材、家用电器、文具用品、体育用品、电子产品、教学仪器、教学用电子产品、木制家具;教学仪器的销售及维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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