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帕尼实业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地产开发、策划及销售;承接房屋建筑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市政工程、道路维修工程;计算机软件、硬件的技术研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销售:计算机软件、硬件及辅助设备、机电产品、网络设备、通讯设备、电子科技产品、建筑材料、机械设备、家用电器、服装、工艺品、健身器材、日用品、五金交电、医疗器械、金属材料、金属制品、矿产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危险化学品)、煤炭(不在城区经营);电子商务;国内外贸易、进出口业务;水污染处理;汽车租赁;二手车咨询服务;二手房咨询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