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威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第一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水利工程、电力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通信工程、防腐保温工程、装修装饰工程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仿古建筑工程、消防工程、楼宇智能化工程、幕墙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隧道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矿山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弱电工程、港口与海岸工程、海洋石油工程设计、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、房地产开发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;机械设备销售、租赁、入户维修;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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