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顺县以晴商贸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百货、日用品、鲜肉及水产品、食用农产品、化妆品、卫生用品、文化用品、文具用品、体育用品及器材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家用电器、家用视听设备、卫生洁具、家具、灯具、厨具卫具、工艺品、钟表、眼镜、箱包、服装、革帽、纺织品、针级品、鞋帽、花卉、未经加工的干果、坚果、珠宝首饰、乐器、照相器材、宠物食品、宠物用品销售;市场调查服务,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会议会展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健康管理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)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