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都县合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劳务分包;建筑劳务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土木工程、道路硬化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绿化工程、亮化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环保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;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,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经营;农业技术咨询服务;农业设施建设(温室大棚、农业沟渠、机耕道),农业设备安装及销售;畜禽养殖、加工及销售;果蔬种植及销售;苗木、花卉、中药材、农作物种植及销售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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