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镇市盘江印刷厂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出版物、包装装潢、其他印刷品印刷;书、报零售;广告设计、制作安装;文化传媒;销售:二三类机电产品、钢材、管件、机械设备、数控设备、劳保用品、日用百货、建筑材料、化工原料(不含危化品)、五金交电、电子产品;金属材料销售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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