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芳园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清镇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经营项目:种植、销售:盆景,花卉,造林苗,城镇绿化苗,经济林苗;承接城市绿化工程;家庭园林设计、制作;工艺美术策划;室内装饰装修;销售:建筑材料,装饰材料,金属材料,五金交电,日用百货,橡胶制品,化工原料及制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,现代办公用品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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