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荑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镇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、家居清洁及维修服务;会议服务、保洁服务、餐饮管理服务、月嫂、病人陪护服务;人力资源管理及服务;管道疏通、绿化养护业务;物业租赁代售;代理机动车辆险、家财险、人寿意外伤害保险;停车场(库)经营管理;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;旅游景区、城市管理;游泳池经营管理;水上娱乐项目管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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