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黔安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物业管理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停车场服务;安防设备销售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消防器材销售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家政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