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昌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劳务分包;水利水电工程、管道工程、消防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房屋拆除工程(不含爆破)、土石方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照明工程的施工;机电设备安装;工程信息咨询服务;物业管理服务;普通货物道路运输;机械设备租赁;销售:建材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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