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联众创合视觉传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市场营销策划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纸制品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广告发布;日用家电零售;家用电器销售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文件、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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