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曼蒂尼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其他一般旅馆;酒店管理;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咨询策划服务;日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物业管理;企业形象策划;礼仪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停车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管理;餐饮管理;园区管理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品牌管理;婚庆礼仪服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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