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新家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家政服务、物业管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母婴生活护理(不含医疗服务);母婴月子护理服务;健康信息咨询(诊疗除外);销售:母婴用品、食品、日用百货、服装服饰、鞋帽、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、化妆品、家用电器、第二类医疗器械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。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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