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美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化旅游项目开发;旅游景区建设;票务代理;会议会展服务;人力资源服务;房屋销售及租赁;酒店管理(住宿除外);销售:农产品,家居用品,酒店用品、日用百货;商场管理;物业管理;家政服务(母婴护理除外);园林绿化工程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;广告设计、代理、发布;安防工程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;超市管理。(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)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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