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冠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人力资源服务;软件开发、销售;计算机系统集成;网络综合布线;墓碑制作与销售(限观山湖区外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);销售:安防设备、通讯设备、广播设备及器材、停车场设备、电脑、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;楼宇智能化工程;网络工程;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;服装设计、销售、生产(限分支机构经营)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;财务信息咨询;企业事务代理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调研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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