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鑫倍通科技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软件开发;空调、制冷设备、机电设备、家用电器、不间断电源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、通信电源的销售、安装、维修及技术服务;销售:建筑材料、电子产品、钢材、铝材、不锈钢制品;栏杆及其配件的销售、加工、安装、维修及技术服务;楼宇智能化工程、暖通工程的设计及施工;净水设备的销售、租赁及维护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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