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世纪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设计;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食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婚庆礼仪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专业设计服务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平面设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家政服务;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家具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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