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天籁电子设备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灯光设备、音响器材、电子产品、电器、LED显示屏、排队叫号机、暖通设备、电脑及耗材、安防产品、液晶拼接屏;电子系统集成;弱电工程设计;音响工程设计;灯光工程设计;电子电器的维修;软件开发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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