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惠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土石方工程(不含砖、砂(沙)石生产、加工)、隧道工程、通信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承包;机电设备安装;园林绿化施工;市政工程施工;建筑物拆除工程(除爆破);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分包;建筑施工及承包;机械设备租赁;销售:钢材、建材。(以上经营项目,国家禁止、限制的除外,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凭许可证经营。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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